前英國首相巴麥尊(Lord Palmerston)曾說過一句名言:「英國沒有永遠的朋友,也沒有永遠的敵人,只有永遠的利益。」
這也道出國家與國家間的生存法則。相對於企業與企業之間也是一樣,但對於企業內部的部門就未必符合。
未來企業的發展趨向於所謂長板理論中的長板優勢,你的企業擁有什麼最大的核心優勢,是在各產業中的前茅。讓這塊長板發揮到極致,而其他的部分維持到一定及格就好,以及透過聯盟合作來達成系統化的生態聯盟。
但是,未來的生產模式將從B2C轉化為C2B的商業模式,也就是由消費端來決定生產端的產出。這時的行銷與銷售部門來講,就必須更加合作,才能準確地找到那百分之二十的關鍵用戶。
用戶如何找到適合的企業,也就賴於行銷與銷售部門是否能夠緊密合作或達成整合。
可是這兩種部門是完全不同的特質,就如同從一個領域跨入另一個領域時,克服的最大障礙就是文化上的不同。行銷與銷售間的關係,彼此獨立,又相互呼應。
如果行銷與銷售能夠清楚知道各自的職責、以及相對應的溝通流程與獎勵機制。對於用戶的掌握與服務將會使企業帶來更加好的成長動能。
然而,合作的過程中如何化解彼此的壁壘?如何清楚劃分個職責的權衡?以及最大的障礙就是如何創造良好的溝通?這些就成了部門間合作藝術的技巧。
接下來將透過行銷與銷售部門從界定彼此、理解個合作關係的模式,到各階段合作過程中如何達成雙贏關係。
Ending the War Between Sales and Marketing
行銷 銷售 部門 經營
合作 關係 溝通 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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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隊中的銷售團隊與行銷團隊在公司裡通常是分開的部門,因此真的在一起工作時,往往相處得不太好。如果銷售狀況不佳,行銷部門就會怪銷售部門執行不力,把原本很棒的新產品上市計畫搞砸了。反過來講,銷售團隊則說行銷部門把價格訂得太高,還花掉太多預算,否則可以用那些錢來聘請更多銷售人員。
從更寬廣的角度來看,銷售部門不了解顧客真正的情況。行銷團隊則認為銷售團隊目標短淺,太專注在個別客戶的經驗,不夠了解廣大的市場。簡單說,兩者常會看清對方的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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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密切合作,傷績效
雙方無法協調配合,終究會傷害到企業的績效。
在不同公司、不同的產品生命週期階段,行銷部門有不同的型態:那些型態都會深深影響銷售與行銷之間的關係。
銷售與行銷部門之間的緊張關係有兩大類:經濟面與文化面。
經濟面:就是針對資源的分配。
文化面:溝通過程的話語與流程系統上的差異。
公司不難評估銷售與行銷部門共事時。公司一但確立了兩個部門合作的起點,就能採取實際的步驟,讓它們建立起更有效益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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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扮演的角色
大部分小型企業根本沒有成立正式的行銷團隊。他們的行銷構想,來自經理、銷售團隊,或是廣告代理商。這類企業,把行銷與銷售畫上等號,並不認為行銷視為公司定位的更廣泛方式。
經營有成的小型企業,到後來會添加行銷人員,幫銷售團隊分擔一些例行工作。這些新成員做研究,以準確測量市場的規模、選擇最佳的市場與通路,以及確認潛在採購人員的動機與影響。
行銷角色會隨著組織的發展有不同的定位與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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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銷售與行銷就會處不好?
銷售與行銷的摩擦原因有兩種,一個是經濟上的,一個是文化上的經濟上的摩擦,是因為必須分享管理高層撥給這兩個部門的總預算。銷售團隊常批評行銷部門,把錢花在四P中的「定價、促銷、產品」三個項目。
這兩個團隊分到的預算,也反映出哪個部門在組織內部比較有力,這是個重大因素。
銷售與行銷部門在文化上的衝突,比經濟上的衝突更根深柢固。一部分原因是,這兩種工作會吸引到不同類型的人,他們做的事情也很不一樣。
如果組織沒有小心安排好績效獎勵,這兩組人也會因為看似簡單的事而發生衝突:例如,要專注促銷那些產品。銷售人員可能把注意力放在可滿足責任額的目標、但利潤較低的產品;行銷人員則希望他們賣利潤較高,而且未來較有潛力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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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從衝突到整合
行銷與銷售部門之間有潛在的經濟與文化衝突,因此我們可想兩個部門之間多少有點緊張。某種程度的運作不良確實存在,但這些關係,隨著行銷與銷售職能的成熟而改變;也就是從未密切合作到完全整合。
接著來釐清四種關係的類型:
類型1:未界定
如果銷售與行銷的關係沒有界定清楚,他們就會各自獨立發展,全神貫注在自己的工作與議程上。在發生衝突之前,雙方都不太清楚對方在做什麼。兩個部門一起開的會議,都是臨時安排的,目的可能是要解決衝突,而不是積極主動的合作。
類型2:已界定
如果銷售和行銷之間的關係已界定清楚,雙方都會制訂一些流程及規則,以避免紛爭。行銷人員與銷售人員都知道誰該做什麼,而且大多數時候只做自己的事。在可能產生爭議的領域,雙方建立了共通的語言,並提出我們對彼此的期待是什麼之類的問題。
類型3:密切合作
當銷售與行銷密切合作時,兩者的界線分明,但有彈性。雙方共同進行規劃和訓練。銷售團隊理解行銷術語,也懂得運用,例如「價值主張」以及「品牌形象」。行銷人員會針對重要的客戶與銷售人員協商。並扮演一定的角色。
類型4:整合
當銷售與行銷部門完全整合時,兩者之間的界線就模糊了。兩個團隊重新設計他們的關係,以共享結構、系統,以及報酬。行銷開始專注在策略性、前瞻性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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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上提升
組織一旦了解行銷與銷售團隊的關係性質,高階經理人可能會希望,讓這兩個部門更緊密地合作(不過,這不見得必要)。
階段1:從未界定到已界定
如果事業單位或公司規模小,銷售與行銷人員可能維持著良好、非正式的關係,沒有必要打亂它。
會發生衝突,通常是因為這兩個團隊競爭稀少的資源,以及他們沒有明確界定各自的角色。在這個階段,經理人必須制定清楚的共識規則,包括重要工作的交接點,像是後續追蹤銷售機會之類的重要工作。
階段2:從已界定到密切合作
如果這兩個部門的工作界定很清楚,雙方就可以很自在。不過,如果你的產業正發生重大變化,停留在這個階段是行不通的。
例如,市場如果愈來愈大眾商品化,用傳統的銷售團隊可能成本太高。或者,如果市場正朝客製化發展,銷售團隊可能就需要提升技能。
銷售與行銷部門的負責人,可能會想建立更密切的合作關係,並一同學習新技巧。從界定清楚的關係進展到密切合作的關係,需要做到以下幾件事:
1.鼓勵制度化的溝通
若要改善這兩個部門的關係,第一步就是改善溝通。但這不只是增加雙方溝通次數這麼簡單。更多溝通需要支出很高的費用,也很花時間。
因此,通過制度化的溝通。銷售與行銷團隊要定期開會,並且一定要把重大機會與所有問題都排上議程。討論的重點在於行動,而且是可在下次會議前解決的問題、或創造機會的行動。銷售與行銷人員必須知道,該在何時與何人溝通。
擬定系統化流程與準則,也必須建立一個及時又好用的聯絡者資料庫。如果找錯地方求援,既令人挫折,也浪費時間。
2.雙方聯合執行任務;輪流到對方部門工作
如果這兩個部門配合得愈來愈好,就該創造一些機會,讓行銷與銷售部門合作,如此他們就會更熟悉彼此的思考與做事方式。
3.行銷指定聯絡人餐與銷售部門的工作
這位聯絡人,必須是雙方都信賴的人。他要協助解決衝突,並兩個部門分享對方的內隱知識。重要的是,不要過分介入管理聯絡人的活動。
4.讓行銷與銷售人員在同一地點工作
人與人的距離接近,互動就會比較頻繁,也較可能合作無間。設計一些可由雙方共同完成的工作。
5.促進銷售團隊提出回饋意見
很少有肯花寶貴的時間,與雙方進行分享顧客資訊。為了讓銷售與行銷更緊密配合,高階經理人須確保,在盡量不打斷銷售人員的情況下,取得他們的經驗。例如,行銷部門可與銷售團隊請教當月或當季的任何見解。或者,行銷部門也可自行設計簡單的資訊表格、評估拜訪報告,以及顧客關係管理資料,並摘要紀錄銷售部門同事的想法。
階段3:從密切合作到整合
如果銷售與行銷部門密切合作,大多數公司都能運作很好。尤其是當銷售週期相當短,銷售流程十分簡單,而且公司沒有強烈的責任分擔文化,就會運作得更好。
在複雜或快速變遷的形勢中,公司很有理由讓銷售與行銷部門進展為整合關係。這意味著把企劃、目標設定、顧客評估,以及研擬價值主張並將這些整合起來。比較麻煩的是整合這兩個部門的流程與系統,改為採用共同的流程、評量標準和獎勵制度。
組織必須規劃共享的資料庫與機制,以求不斷改進。最困難的是改變文化,以支持整合。
整合最好的公司,都強調共同分擔責任,按部就班地規劃,以評量標準為基礎來運作,併案績效給獎勵,而且這一切都是透過各種系統與流程來管理。從密切合作關係進展到整合關係,需要做到以下幾件事:
1.任命營收長或顧客長
整合銷售與行銷的主要理由,是因為這兩個部門有共同的目標:創造愈來愈多的營收,而且有獲利。並由一個高階主管來領導這兩個部門,福澤企劃與創造為達企業目標所需的營收。營收長必須掌控對營收有影響的人員,特別是行銷、銷售、服務以及定價。這個高階經理人對營收管理有著更廣泛的責任。
2.界定行銷與銷售的各個階段
銷售與行銷部門依序執行一系列的活動與事情,有時稱作「漏斗」,整個過程是為了引導顧客採購公司的產品,並希望這類漏斗可從顧客的觀點描述,也可從銷售者的觀點描述。
3.把行銷一分為二
把行銷分成上游(策略)和下游(戰術)兩組,有很充分的理由。下游行銷人員設計廣告與促銷活動、行銷用的材料、個案歷史,以及銷售工具。
他們幫助銷售人員尋求和確認銷售機會。下游團隊利用市場調查,以及銷售代表的回饋意見,幫忙在新市場區塊銷售既有產品、創造新的行銷訊息,以及設計更好的銷售工具。
上游行銷人員則致力於顧客感測;也就是說,他們聽取顧客的心聲,然後對公司的商機與威脅,提出長期的看法。上游小組與高階經理人、產品研發人員分享他們的深入見解,並參與產品開發。
4.設定共同營收目標與獎勵機制
銷售與行銷部門若能共同承擔營收目標的責任,兩個部門的整合才會成功。然而,共同目標的一大障礙,就是分享獎勵的棘手問題。銷售人員的工作向來要抽取佣金,行銷人員則沒有。若要成功整合這兩個部門,管理階層有必要討論整體的薪資報酬政策。
5.整合銷售與行銷人員的考核標準
隨著行銷愈來愈融入銷售流程,而銷售在行銷中扮演愈來愈積極的角色,公司必須採用相同的考核標準。
在宏觀層面上,就如同定出一個數字;也就是銷售與行銷部門都要努力達的銷售目標。不論銷售與行銷整合得多好,公司還是會希望,能研擬出可適當評量與獎勵這兩個部門的標準。
銷售的評量標準,比較容易界定與追蹤。一些常用的指標,就是銷售配額的達成率、新增加的顧客數量、成交件數、平均每一顧客毛利,以及銷售費用占總銷售額的比例。
如果下游行銷人員密切餐與與銷售流程,例如,加入負責主要客戶的小組,那麼,用銷售人員的考核標準,來評量並獎勵他們的表現,是很合理的。
但公司又該如何評估上游行銷人員?管理層必須針對不同人員,設計不同的衡量標準,包括品牌經理、市場研究員、行銷資訊系統經理、廣告經理、促銷經理、市場區塊經理和產品經理。
如果行銷人員的目的與任務很明確,就比較容易制定一套評量標準。不過,由於上游行銷人員的工作較著重在為更好的未來播種,而不是幫忙收穫眼前的成果,因此,用來評斷他們的表現標準,一定比較軟性,而且更需要用到個人判斷。
很顯然地,判斷當前與未來的結果,是很不一樣的任務,因此,制定銷售與行銷共同的考核標準,就變得複雜。對上游行銷人員的考核,尤其需要考量他們在一段長時間內創造的價值。而在同時,銷售人員正忙著把潛在的需求轉變成今日的銷售業績。隨著銷售與行銷的工作關係有愈來愈多的互動,同時彼此依賴,已整合這兩個部門的組織,勢必持續處理這個困難,但這絕非不能克服的問題。
結語
當組織能夠賦予個人發揮自身能力來強化組織的運營,就將使組織跳脫部門框架的限制。
《Google模式》中就提到,當發現有任何問題時,不一定是該負責部門解決,而是藉由大家群體的力量知道每一個環節、系統都問題,都是個人的問題,並能發揮自身能力來解決。
行銷與銷售的界線如何打破,主要關鍵就在於:溝通、職責與回饋機制是否都能關注到,缺少了其中一環節,都會使得部門與部門間的衝突擴大。
另一方面,組織文化也將扮演一定程度的催化作用,不同產業領域都有不同的文化價值,未必需要走向整合一致化,但組織之所以能不斷壯大,就是因為它是藉由合作,發揮每個人的影響力,進而創造出最大的推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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